台澳航空租税协议正式上路 可望带动双方经贸发展
2018-01-05 18:55经济日报 记者陈庆徽╱即时报导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2914133
为促进台湾与香港、澳门等地航空企业发展,立法院于去年11月时三读通过“台湾与澳门
避免航空企业双重课税协议”,而财政部今(5)日表示,此协议已在去年12月29日生效
,并于今年元旦正式上路,未来预计可借此强化我国空运事业整体竞争力,带动双方商业
活动及人民交流,使彼此经济一同正向发展。
财政部指出,有鉴于台湾与澳门两地经贸投资与人民往来密切,而双方空运事业发展在其
中扮演重要角色,因此在104年时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澳门事务处(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与澳门政府驻台“澳门经济文化办事处”便签署了台澳航空租税协议,而此案经去年立法
院审议三读通过,经双方互相完成通知程序,此协议已在元旦正式上路。
财政部提到,台澳航空租税协议共有六项条文,主要是在规范双方航空企业居住者经营航
空运输所取得之收入,包括出租器材、货柜或是相关设备以及维修收入,使其营业税为零
,而其所得或利润也免征所得税,同时提供争议解决机制。
财政部表示,依据交通部民航局资料,目前营运台澳航线业者包括我方的长荣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台湾虎航股份有限公司,与澳方的澳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而双方合计每周来往
的营运班次约为119班,往来密切。
财政部认为,在此协定之基础下,提供了两边的航空业者长期且制度化的租税保障和稳定
的经营环境,期望可借此强化我国空运事业整体竞争力,同时有助于双方在商业与人民的
相互交流,进一步带动彼此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