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名称]自由时报
[新闻日期]2017-11-10
[网址]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49795
防马航失踪重演 跨洋客机拟每15分钟自动发报位置
〔记者郑玮奇/台北报导〕
马来西亚航空MH370客机于103年3月8日,从吉隆坡飞往北京途中离奇失踪,至今仍未
寻获;对此,交通部参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今预告修正“航空器飞航作业管理规则
”。107年11月8日后,机师需应具备对其操作飞机全程追踪位置、资料保存及协助搜救指
挥作业能力;有飞越海洋时,飞机需具备每15分钟,可回传1次飞机位置资讯的机载装备
,也就是不到15分钟,要将飞机高度、速度、位置等资讯,回传一次给注册国民航局及航
空公司。
民航局标准组长林俊良表示,修法主要是因马航事件,尽管有那么多卫星、机上黑盒
子,但迄今搜遍南太平洋、印度洋都没找到飞机,这也让国际民航组织开始检讨相关规范
;飞机若不在雷达涵盖区域时,不透过卫星通报,就无法定位飞机位置,所以决定缩短飞
机自动通报时间,改为15分钟内必须通报一次,该规定统一于107年11月8日实施。
另外,这次修法新增通报规定,飞机遇险时,像是发动机故障、失效,客舱冒烟、著
火、主要系统失效等情况,强制1分钟就要自动通报1次,以掌握航机位置;法规还将规定
越洋飞机须于机翼或机身,加装水下自动发报机。针对座舱通话纪录器,现行规定应保有
飞航作业最后30分钟以上资料,修法将改为2小时。另外,飞机若发生事故,依照现行情
况,最晚可于72小时内通报民航局,这次也将修正,统一规定24小内通报民航局;林俊良
表示,早年订定72小时,是因为通讯不是那么发达,但现在已经不会发生无法通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