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ddingsa (立志成为废文大师)》之铭言:
: 如题
: 如果没有一个先验的存在 与随之而来的标准
: 那么 道德与伦理 需要无条件的 被所有人接受 并实行呢?
: (先不论法律规范吧 这是已经承认某种标准存在 并具文化的结果
: 我想聊的是成因)
: 基于集体的利益?
: 对与自己相似存在的尊重?
: 某种法则所带来的现象?
: 来闲聊看看吧~
你的前提就有争议。
首先,伦理道德从来都不“需要”也不是“无条件”被接受与实行。
人的社会因生存资源有限,造成利益冲突必然存在,为解决利益冲突,
世界各地、各种文明的人类社会都各自发展出一套相互妥协的规则。
愿意服从规则的人就可以在该社会中生存,而不愿意服从的人就会被该
社会排除(罪犯),或自己选择离开该社会独力生存(隐士)。
伦理道德与法律都是这一种规则,差别只在于伦理道德的规范是由该社
会的成员主动来维持与执行(通常执行力较弱),而法律则仰赖政府与武
力机构来维持与执行(通常执行力较强)。
再者,至于规则的内容,在初始时受该社会所存在的地形、气候很大的
影响,而随着时代推进累积传统后受到传统重大的影响。
所谓的“神”就是在这“传统”中出现的要素之一。
康德所谓先验的存在是“唯一的最高存在”,但世界上各地各文化都发
展出了各不相同的“习惯性不成文规范(伦理道德)”,但这些文化未必
都是只信仰这“唯一的最高存在”,比如说雅典人是多神教,宙斯是最
高神但雅典人可能信雅典那更多一点,中国东南沿海的居民信仰妈祖更
胜过玉皇大帝,都否定了伦理道德与“唯一的最高存在”间的“必然关
系”。
康德因为把道德定义为先验且恒定的准则,所以必然须要这个“唯一的
最高存在”来完成他的理论,基督教世界之外的地方多半不吃他这一套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