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更新版 (9/4 更新)

楼主: icespeech (Ice)   2009-08-15 13:30:18
1.禁止在文章或推文中进行任何人身攻击。
 人身攻击之检举由被指称的对象自由心证发起之,
 并寄信予板主检举,而由板主做最后定夺。
人身攻击之定义,系指:
非事实且无根据之有特定对象(个人、团体)的肯定陈述或激问式
的侮辱文字或约定俗成之骂词。
无法理解者请见底下之增改原因。
※新增:违反此规则者水桶三至十四天,累犯者依次加倍计之。
2.禁止无意义、无内容的大量灌水洗板,
 或大量转录传教文章,
或无关板旨之讨论、内容空乏或纯为吵架挑衅之非讨论等等,
 以维版面秩序。
※新增:违反此规则者水桶三天以上,且依情况考虑给予劣文。
3.文章作者除非征得同意,
不可任意删除或修改其他人的推文内容。
违反者若经查证属实,水桶三至七天,累犯者依次加倍计之。
4.上述三点以外的相关注意事项,请参考精华区 11→1→1 的内容,
 然不强制要求配合。
作者: keithking (K)   2008-03-31 18:11:00
楼上在作啥,太闲?
作者: Whoizit (这就是人参)   2009-08-18 17:12:00
跳梁小丑如果不算人身攻击,那卑鄙小人也不算了因为跳梁小丑的意思就是搬弄是非的卑鄙小人造句:windcanblow这搬弄是非的卑鄙小人,简直是跳梁小丑版主居然认定他这样不算违规吗?
作者: amozartea (自行车单)   2009-09-01 20:58:00
我最近想到无敌平行宇宙论.........
作者: C2C (西土西)   2009-09-24 21:46:00
我是信耶稣的
作者: qrwtey (黑日)   2009-11-13 00:31:00
我是信 无神教三一神 Whoizit/opoj/C2C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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