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名:贵族世家林口仁爱店
二、地点:新北市林口区仁爱路二段112号
三、时间:2017年6月10日 约晚上7点半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吃到疑似蟑螂的虫,店家只愿意减免$32
五、事实经过:
我们是今晚约7点半左右去用餐的,我、我妈、我弟以及我弟妹四个人去吃,各点了一个
排餐,吃到一半的时候,我弟妹突然从嘴里吐出一个东西,然后尖叫;那是一个看起来
很像蟑螂的东西,而且是从“她嘴里吐出来的”,她脸色马上大变冲厕所,我跟我弟各
剩下的1/3牛排也不吃了,直接告知服务生并请服务生找人上来看。
过了一阵子有位服务人员过来看,现场跟我们道歉,说会请厨房那边再改进,并询问需不
需要重新制作一份,当下我们四个人胃口全没所以就说不用了,她便把帐单及装有异物的
小盘子拿走(可能是要改帐单金额及内容),等到弟妹回来后我们决定剩下的也不吃了要走
人,到柜台要结帐时,收钱的小姐与刚刚上去看异物的是同一个人,同样是在道歉,并说
今天的餐点金额会打9折。
我以为我听错了,9折? 我老妈在一旁听到后非常不满意,直接说“可是我们不满意欸”
,那位小姐还是一样只会说对不起及9折优待;刚好原本坐我们隔壁桌、是除了我们跟店
家外,唯一知道这件事情的两位客人也排队要结帐,我妈还转头问他“如果是你,你满意
吗?”,他们回“当然不满意阿!”
后来在柜台小姐无限跳针的情况下,我们也只能把钱付了走人,总共付了$1585。回家后
或许是心理因素吧,弟妹就在家里吐了,而我再仔细看了一下发票,发现...原来所谓的
餐点金额打9折,是指“我弟妹所点的那份餐点,加完10%服务费后再打9折”,等于是只
少收服务费$32,但那份餐还是要付钱,而我们其它三份都原价加服务费。
在我的记忆里,我弟妹是跟我们一起进去、一起点餐、一起结帐的,不是她单独一人一单
来并桌的,请问我们其它人因此也作呕而放弃的餐点要算谁的?
吃个饭可以让我们吃到一肚子火也算是难得,餐饮业难免会有蟑螂我们可以理解(所以事
发当下及结帐时我们都没有在店里大吵大闹),真的遇到了也只会当作自己倒霉,在店家
有诚意的口头道歉及合理的餐费减免下我们都可以接受(当下我们以为是弟妹那份会不收
钱,想说这样子就算了没关系),但事实是,店家不但餐费照收,而且只是像施舍乞丐般
的少算那份餐点的服务费$32,那也就怪不得我会觉得,你就摆明是在欺负我们。
六、备注:
疑似蟑螂的照片
消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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