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名:大和室内装修设计有限公司
二、地点:台中市公益路161号8F-1
三、时间:2015/11 ~ 目前继续中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请简明扼要填写〕
恶质公司,以责任制为名行超时加班之实
五、事实经过:
其实大家都知道,现在的公司都常常冠以责任制规避加班费。
如果应征进公司不同意上项,根本就不会录取。
ok~anyway,我不是要争论是否该发加班费,毕竟我是知道这项事实后
还去上班的人。
2016 / 6 / 8 有四天的端午连假,公司当时接了两个大案,
必须在四天内为崇德路上的元大人寿与彰化银行水湳分行动工。
工作过程已不赘述,不外乎就是监工之类的工作。
但是上班时间是从早上八点半,一直做到约凌晨五点。
回家洗澡躺在床上已经是六点的事情了。
就在睡了不到四个小时的时间,十点马上又电话叫你起床继续前往工地开车工作。
即使四天并不是天天如此但是时间上仍旧是严重超时。
星期三18:00开始拆除 ─ 下班时间 23:30
星期四08:30 21:00
星期五08:30 19:30
星期六08:30 05:00
星期天10:30 02:00
星期一13:00 21:30
并且这已经是严重超时了,也不管是否精神不济也要你开车。
星期二开始排端午节应有的连假,马上被公司刁难。
以上,公司同事都可以证明。
至于公司主管如何恶斗、恶整也是后话了。
六、备注:
第一次发文,不太清楚是否发在此版。小天使建议我可以发在这边,
如果不适合也请帮我转发到适合的版。
我希望能让其他想去这里面试工作的人,有所警惕。
半年来公司的人来来去去的频繁,他们完全不会自我检讨,
只知道把错误归咎员工。
其他黑幕的事情,已不再此版分享的范围,请容许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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