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st1031 (touya)》之铭言:
: 还是因为保顾过期,没碰过这种mp3耳机,觉得很麻烦,导致这位先生不想服务我。
: 走出店面,心里面想还是多骑一点路,到对面的顺发3c吧,他们服务态度好多了。
: 六、备注:
: 后来我上网找到,嘉义的sony,也把耳机请他们帮我处理,后来买了一个新的
: 不过打五折,用到现在还不错用。
顾客认定的完美服务,跟商家利益是互斥的,做店员的只能在两者寻求平衡点,
顾客常对于基本权益(保固)做过大的延伸解释,把店员给的额外服务当成基本,
使得当有人没拿到额外服务时,就喊着着自身受到不当对待。
就b大此例,他认为商品过不过保店员都要热心应对,最好能帮他修理,
就算不能修理也应该主动告知索尼电话,但各位有没想过,店员要是真做到如此
店家的立场会变成怎样?
过保损坏对商家来说就是希望你再买新的,且贩卖店家基本都只负责保固期内问题,
保固期外就要找原厂,问题他要主动告知索尼电话,这不是变相的把客人往外推?
当进到了索尼店内,看到了更多样索尼的商品选择,万一价钱还更低,
顾客还会回流吗?
所以商家立场也很简单,当遇到可能损及收益的事项,能不主动告知就不主动
这件事以顾客立场店员不对,因为他没做到顾客想要的服务
但是以商店立场,店员没错,因为他没主动做损害店家利益的事
本身也当过业务,明明知道有个地方东西比我卖的便宜,我也不会蠢到说出来,
除非那个人本来打算买我敌对厂商的东西,本来就不会是我客人,才会用这玉石俱焚
最后,有时多站在对方立场想一下,火气就能降不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