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试穿衣物后有破损责任归属

楼主: EVAshinji (初号机)   2013-11-06 11:31:02
回一回,觉得好累 要等那3秒,所以直接回文了,如果格式不对还请指教
基本上我的想法是如同有人提到
既然有争议,那么就找警方来,备案啥的都可
试穿,只是不是因为胖(不是指原PO),或是人为因素(拿美工刀恶意)
既不是从缝线裂开,照理说,可以要求店家无条件回收,这明显是材质的问题
并转向厂商退换才是(我甚至觉得即使他收了你的钱,还是会这么作)
我也同意,有网友说,东西也是因在原PO试穿而破,有责任
(但如果我胖,我硬穿,导致从屁股的缝线裂开,我吞了我也爽)
我会建议再去协调
我给您我之前遇到的例子
作者: ringo750358 (banao)   2012-01-09 14:55:00
我作服饰的 基本上东西客人一用就坏 是该给换的
作者: falltrace (不想当好人)   2012-01-10 00:53:00
可以私信给鞋子店资料吗~~~这服务态度让人想光顾
作者: rain771220   2012-01-11 14:05:00
他是觉得你买鞋的地方店家人太好了!!!想去买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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