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L_TalkandCha 两案裁定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12-30 11:06:06
本裁定处理为:#1XmIy2U1、#1XmPtQJY
裁定:
一、废弃 #1Xm8n5fv (L_TalkandCha) 一文小组长之解释。
二、请两周内小组长与板主完成实体裁定第五点。
说明:
程序问题
一、本案系争申诉人案件 #1XlduGtM (L_TalkandCha) 之裁定,
为天数计算争议,辖下看板是否皆适用其组规第二十七条之规范。
故属组规制定与解释权之范畴,合先叙明。
二、使用者与板主于看板针对天数计算争议有相当的讨论,
    #1XlmNhul (L_TalkandCha)、#1XlycVTG (L_TalkandCha)
以及小组长的回复 #1Xm8n5fv (L_TalkandCha)。
群组板并没有详叙沟通纪录之形式,代理群组长审视整个讨论过程,
视为已完成沟通讨论。
三、小组长 #1XlduGtM (L_TalkandCha)、#1Xm8n5fv (L_TalkandCha)
之裁定与说明,影响所及为辖下所有看板,群组应动用群组争议协调权,
裁处相关事宜。
实体裁定
四、L_TalkandCha 组规二十七条中提到 “针对本组组务板相关事务...”,
组规已叙明适用范围,仅止于小组事务,不宜扩张至辖下看板皆得适用。
从小组长的回复第五点里亦认为不妥,该规范无法适用应无疑义。
五、在看板自治范围里,板主对于天数计算应须要有共识;
避免标准不一之情形,故请小组长协调、沟通天数计算之共识。
#1XlduGtM (L_TalkandCha) 乙案请小组长完成以上程序后再行处置。
六、天数计算是否应列入板规,这属于板规制定权的范畴,
是否列入由板主考量,但就算没列入计算原则上必须一致。
七、本裁定仍废弃 #1Xm8n5fv (L_TalkandCha) 之解释,
依第五点所示,请小组长与看板完成沟通并共识之。
八、另外,群组不处理私人恩怨、他板冲突、意识形态,
相关论述不予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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