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FrostMaiden) 检举关于spmark于rent-exp之“看板违规行为”

楼主: jaj12377 (当天空正蓝时)   2018-09-24 22:24:15
※ [本文转录自 jaj12377 信箱]
作者: jaj12377 (当天空正蓝时)
标题: 检举关于spmark于rent-exp之“看板违规行为”
时间: Sat Jun 9 21:59:36 2018
由于rent-exp版长期版主悬缺,致使无法对该版版友违反相关版规提出检举,
因此寄信给小组长,希望帮忙执行版规。
一、检举人 jaj12377
二、被检举人 spmark
三、检举事由
违反版规(六)、(七)
│ (六) 挑衅骂人 │
├─────┬───────────────────────────────┤
│ 解 释 │ 在文章、推文或签名档中以言语挑衅骂人者。 │
├─────┼───────────────────────────────┤
│ 第一次 │ 警告 │
│ 第二次 │ 水桶三十天   │
│ 累 犯 │ 永久水桶   │
╰─────┴───────────────────────────────╯
╭─────────────────────────────────────╮
│ (七) 歧视用语或过度情绪性用词 │
├─────┬───────────────────────────────┤
│ 解 释 │ 在文章、推文或签名档中使用歧视用语者或过度情绪性用词。 │
├─────┼───────────────────────────────┤
│ 第一次 │ 警告 │
│ 第二次 │ 水桶 七天 │
│ 累 犯 │ 水桶三十天
四、证据
该版友在推文里面提到文组逻辑很可笑,偏偏台湾的法律是文组的,
逻辑不好就不要凹阿等等之类的言词,
已经违反版规(六)(七),
以言语挑衅骂人以及使用歧视用语或过度情绪性用词。
#1R6rg0er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28519296.A.A35.html
推 spmark: 其实就文字逻辑来讲,第12条第二项,依约2得终止租约者... 06/09 14:12
→ spmark: 后面就算填写了东西....也没有用.... 06/09 14:12
→ spmark: 写成程式的话,那边根本不会被执行到 06/09 14:12
→ spmark: 偏偏台湾的法律是文组的 06/09 14:13
→ spmark: 所谓探求真义,其实就是让人尽量凹而已.... 06/09
→ spmark: 我只是要说,你举的那个判例和这个差很多 06/09 16:43
→ spmark: 出租方上网招租那个成为心证的一部份,当法官白痴吗.... 06/09 16:43
→ spmark: 我只觉得文组的逻辑真的很可笑而已 06/09 16:44
→ spmark: 尤其台湾的法律,总是喜欢在一堆条文后面加个例外 06/09
16:44
嘘 spmark: 我手贱偏要写第二项又怎样?逻辑不好就不要凹阿 06/09 21:22
→ spmark: 这种笑死人的逻辑,长年以来积非成是,还讲得大辣辣的勒 06/09 21:23
→ spmark: 第二项的文字就是那样子,第一项勾不得,第二项就该忽视 06/09 21:23
→ spmark: 你管我喜欢在上面写什么,我画只乌龟都爽 06/09 21:23
→ spmark: 你贴的那个,目的就是要拿回预缴租金,重点根本不在违约金 06/09 21:24
→ spmark: 你要认为很类似就很类似吧,最好的方法就是原PO去告房东啦 06/09 21:24
→ spmark: 然后再把判决书贴出来给大家闻香 06/09 21:24
→ spmark: 这样也可以看看有多少没贴出来的资讯 06/09 21:25
→ spmark: 以后有谁想当版主的,建议规范这种求助文,契约要全贴上来 06/09 21:25
→ spmark: 只贴一部份想拿什么解药? 06/09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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