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2024-06-20 01:39:15原则上非当事人的说词,群组务这里不一定需要回应,
但说说这里对事实认定的想法:
【巧ㄒㄧㄣ巧ㄒㄧㄣ得第一】这种常见的乡民梗是批踢踢发文情境上高辨识度的语句,
加之以近日徐姓立委有诉讼官司,所以有一定辨识上的客观性。
而在股票交易->被告这个逻辑在正常状态下很难成立,
外人通常以为是在玩梗,而不是讲啥正经的东西。
无罪推定原则是共识,
但我希望把无罪推定聚焦于【这种政治梗,有没有贬抑或褒扬某个政治人物或特定族群】,
而不是硬去说【这个感觉没啥逻辑的陈述,真的不是在玩政治梗】。
更认真地说,如果我在I组务的脚色,我未必会对这个案件做什么处分,
就像你讲的:一堆人都这样玩(法难责重的状态)。
但群组务还是希望回归比较单纯的辨识,如果是这种梗,也不能很唯心的硬说不是,
正像之前判H板友无理由的那个案子:
语言有它自己的使用情境,现在小草跟1450也不再只是单纯的职务与数字,
没有理由环境要配合个人的唯心念头,只用罪疑唯轻的方式处理(ex:说人贱货是褒义)。
身为一个管理者,如果真的心里面想的是另一件事,就不该使用会让人误会的方式表达。
回头来看当初禁政治文的本质,
不就是希望【不要对特定人物或他的支持者有过头的贬抑或推崇】吗?
这种价值判断常常带来族群间的撕裂与讨论的失焦,不是吗?
然而,本案的得第一或被告就算是讲徐姓立委,群组务也觉得是无伤大雅的梗,
毕竟并不至于对徐姓立委或其支持者价值产生贬抑、劣化的印象。
这种案子个人是觉得没太大意义,是不是真的有跟股板板旨【违背】,我也有点问号。
只是从事实面来看,我是觉得对一般乡民来说,辨识度已经足够强了。
但看不出掺杂价值贬抑的梗,我实在不是太觉得有裁罚的必要,这点我是认同B的,
只是要讲的好像认不出这个连结,有点难以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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