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之铭言:
: : 一、事实及理由
: : 1、t0444564长期未在线上,过去即有超过七日未上线,致使案件延宕的事蹟,此在群组板
: : 上已有检举案例在前。
: : 2、后来t0444564改成每一周上线一次,以回避七日未上线应请假之规定,但对于管理事务
: : 仍有疏忽及疏失。
: 就管理部分,群组务这里尊重小组的自治权,在当事人未陈列出原因事实前,
: 原则与实务上,不会以职权调查主义,由群组务代为调查。
: 白话的说,就是当事人请陈列充分的原因事实,
: 因为这个情况在群组务心证中,不构成足以启动职权调查主义的理由。
: 另,过去群组务曾跟T确认,平常是使用隐形上线,这边后来有请他更改设定,
: 因为部分的状况,使用隐形上线并不会被记录且查看到。
: 至于上线周期是否是为了【回避规定】?
: 这里群组务不可能掌握当事人内心的真心实意,故不宜以诛心论之。
: 且内心之真心实意亦非法规依据之要件,所以碍难以片面之词做出心证。
: 当事人如果有任何非常有把握能判断他人真心实意的方式,也欢迎你举证。
: : 3、年初的Buddhism板主选举,亦遭t0444564长期荒废,罔顾及伤害看板使用者权利,但未
: : 见有受何种约制。
: 身为一个曾协助Buddhism不被废板的管理者来说,
: 能选出一个恰当的接任板主自是美事,
: 但倘若里面常是暗潮汹涌,在余波稳定前,由小组长暂为代理板务,
: 应难谓其举措【荒废】,故至多以流程瑕疵观之。
: 4、原受检举的MartinJu,为t0444564不遵照组务板规定,擅自指派为Buddha板主。且,既
: : 然t0444564未按照正式规定却指派MartinJu为板主,在办案上本就应该回避;见本文所附案
: : 件相关文章,可以见到t0444564在欠缺原始文章的审阅下,即已认定MartinJu判决无过失。
: : 5、3/30已有去信给t0444564,然未见有任何回应及处置作为。
: 这案双方的原因事实涵摄时所用的前提也许是不同的:
: 就组务的观点,可能是:
: 目前该板有板主(由组务代理),适用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第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 就当事人的观点,可能是:
: 目前该板没有板主(组务代理不算),所以应适用第六条第二项之规定。
: 这部分也许请当事人先确认清楚,之后再为讨论。
群组长你好
我是被任命的版主,应该也算当事人之一
请参照人文宗教小组的下面这条
人文宗教小组版务代理人员任命办法
4、代理板主管版期间,该板仍可连署板主,其任期至连署结束且产生合格人选为止。
5、代理板主管理时之权限、责任与正式版主相同。
代理板主可以说是让人文宗教小组的该版可以同时使用第六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一个措施
具有和板主相同的权限、责任
所以小组长t0444564可以使用第六条第一项任命下一任板主
并且当时一个月内没有板友去人文宗教小组反对
我认为没有违反站规或群组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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