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答辩] 科学学术研究院开板依据

楼主: ra065311 (萧云)   2016-10-05 14:48:22
※ 引述《kissinwang (★来自星星的兔子★)》之铭言:
: #1NxL95yp (AboutBoards) 已经答过
: 再次补充 依据 为组务人气推广 该看板置底文 早已有详细论述
: 从本人观点来看,为组务整体推广 是有需求
: 详细的筹备 也是已经准备了一堆
: 只是 正在招兵买马~~等最近某些事情 先告一段落 才会继续对该板
该板是讨论群组或小组事务吗?否
该板是讨论看板事务吗?否
说穿了只是小组觉得有必要有需求就开设的一般看板。
: 进行绩效性的推动~~用母鸡带小鸭的模式 也欢迎您的参与~~~
: PS.国研院管里总则第九条 必须要满足其内的三项‘全部’条件 才可以免职
: 而不是只有A点,认定为群组长所认定,麻烦使用者引用板规,勿断章取义,谢谢
: 跟有推文都写着欢迎大家转录,还检举他人CP的‘文盲’一样就不太好了。
: 有问题,也欢迎先前去‘该看板’询问,或者组办公室~~可以少些避免这些莫名的言论。
: KISSINWANG
3. 小组长之管理对该小组造成重大危害时,由群组长予以免职。
免职过程需满足下列条件:
需满足跟需全部满足是不同的,建议先了解一下再说。
再者本人仅建议群组长以该项论处,如何处分,决定权在群组长。
作者: kissinwang (★來自星星的兔子★)   2016-10-05 16:32:00
依组务或板务需求开设~~此乃本组 组务活动宣传需求提高人气而开设的~而需求 也并非您所定义~谢谢指教有没有需求 根据站规 是由小组长决定以上 谢谢指教~~组规有问题 你洽群组长 但开板需求认定 是小组长 谢谢有相关开板问题 你可以到本组办公室 或者该看板寻求不过这有点太勉强你,一个连站长推文阅读困难有问题结果在法务看板滥用检举,我会尽量有‘同理心’体谅您回第一个你的回应 仅是你个人看法 置底文有明令转载计划 还没实施 那还有搭配我们板主群的动员不过那是在隐板实施到一半 欢迎你加入本组根据你上述第二点回应 什么法务看板 那你可以去法务讨论检举 我是不懂你在说什么鬼 但是就我所知道的该文推文直接法务站长 就填写可以转载 也欢迎某人眼睛有洞还是脑袋有洞 还进行检举 又不知道是谁最后 谢谢你对本小组的关心 我们还有些空缺板主也欢迎你来本小组一起贡献努力但是本组对于有眼疾模式的使用者会特别注明提醒拿打工板来举例 板上写上薪资多少 但是其实很多业者雇主 在请人 板上写的都只是一个总数其实薪资细目 报帐 还有伙食费什么鬼的这些东西 打工板的板主也只是个屁(这是举例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该板板主发现了 奇怪你怎么没按照本板板规规定 然后你征了人也没依造写的 最后使用者也接受结果板主在那边耍白痴跳出来开什么国际记者会我想全台湾人只会把那种板主当笑话吧(以上为举例)我相信ptt上面的板主都很有素质,应该不会有这种类似的事情 出现在你我身边~~~还有根据相关规定无论是问问题 还是申诉 要先到本组来 不是吗?可见至于其他的,我怕再说下去伤感情~~~最后关于ptt上的标题上的使用 如果是有疑问请使用问题分类 如果是要申诉就是申诉分类不要问题都没搞清楚 拿申诉来问问题~~这似乎连bbs基本上的使用礼仪都不清楚~~这就已经不是所谓的眼疾问题可以解释这现象~但没关系本人特别有爱心还有什么你可以开新标题 到本组办公室 好好的回应您申诉是使用者的权力没有错,但假使是他板的板主其滥诉 是否造成所谓的恶意闹板的认定之类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一款照你的逻辑 应该谁都可以针对你目前的行为到刚好凑巧所属的看板组务 群组务 沿路进行申诉你目前这种的行为,造成ptt无谓的空转现象法务看板请查见 文章代码(AID): #1Nxf75-S 推文内容我相信只是你眼睛刚好比较不好 看不清楚推文另外对于组务推广 开办活动请拿出相关条文规定何时板主没有开办的权利?站规哪边有写?你定义的?每个板自己都有开办活动的权利~~组务当然也有自己开办的权利~做组务推广 站方活动 是归站方活动~~~我又看到什么神逻辑了~~~~远望~~~~(我要有耐心多关怀)最后 无关申诉内容 欢迎你去相关看板 用对标题分类进行相关提问~~谢谢您的指教~~是的 届时该看板 会针对组务的推广 去申请奖金不过目前因为相关事件 活动先暂时暂停 文稿都写好了谢谢你对本组的关心~~~
作者: whenever7963 (Picket Destroyer Type-0)   2016-10-05 23:59:00
"需满足下列条件"的当然解释为"需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作者: kissinwang (★來自星星的兔子★)   2016-10-06 00:02:00
对不起,我没教好楼上那个是我们板的板主= =乱回请大家多点耐心,对于眼疾有问题的人士多点包容也请勿以身试法 违反组务规范造成此板板主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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