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答辩] Q_ary板 Swat5566 板主 任命案

楼主: Jerry (中肛j 的 野望)   2016-10-04 09:22:08
※ 引述《kissinwang (★来自星星的兔子★)》之铭言:
: 根据 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 ver 2015.8.1 详版
: 十一、看板管理原则
: 6. 板主不得以多重帐号担任同一板之板主,一经发现立即免职。
: 目前该板板主,本人非常确定,皆非同一人
: 至于是否为 Jerry 所称的同一人,本人仅是该组的小组长,并非帐号部门,
: 故针对他人隐私的部分,本人就没去探索。
Swat5566君与swattw君是否为同一人,这点还请swattw君以及Swat5566君亲自出来解释。
: 至于内文所提及的任命依据:
: 三、国家研究院公权资格
: 2. 担任板主资格 (需同时满足):
: 小组长得于小组规调整上站次数门槛,但不得低于 50 次。
: 3. 若小组长认定具管理看板之专业背景,则无文章发表数门槛。
: 本人跟其‘本人’确认其确实有‘符合管理该看板专业背景’故直接列为板主。
kissinwang君,请问能否提出Swat5566君,具备‘符合管理该看板专业背景’相关证据?
或是与Swat5566君沟通之后,确认Swat5566君真的有‘符合管理该看板专业背景’之相
关事证?
: 并且依据该看板特性‘必须三人参选板主’,不足额三人参选,直接列为板主~
麻烦了!
: ∩ ∩
: {}{} ◤
: ≧ ≦ ◢◥◥
: >╰─╯< ◣◤
: 【kissinwang印】
: 科学学术研究院组长
作者: kissinwang (★來自星星的兔子★)   2016-10-04 09:31:00
J问一 跟 问二 都牵涉到个人隐私 故无法处理依据组务办法 故无相关依据其实说了也没差~~我就是在网络上把妹拉赛对他进行了拉赛~发觉到他在这方面颇有天分拐来做板主而已~j大 我还想要等我们组内事务处理完~~想要搭讪你 来加入我们组务~不过这是后话相关的敬请期待~我很欢迎 对看板事务很热心的人(哀~会不会以后在ptt丢水球都被排挤当成怪叔叔)不过依据相关的组务办法 是没理你的必要(真难为情)不过这些问题 你可以到该看板 或组办公室 洽询或者私讯~这已经 非公领域的范畴了~谢谢最直接的证据 就是该板的板规 为s君一人所负责足以见其专业性 如果有要修改 也欢迎给意见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6-10-04 13:04:00
你谁?轮得到你来质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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