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科学学术研究院板主与小组长

楼主: 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2016-10-01 01:41:11
※ 引述《rainform (医护是医疗保健业。)》之铭言:
: 群组长您好,
: 请问若小组板上无相关小组规定,
: 而在您刚提到的供小组长/板主讨论的“隐板”有相关小组规定
: 那在隐板里的相关小组规定能在小组板
: 或群组板当“证据”或相关奖惩依据吗?
: 因为小组规定不就是要公告在小组板,
: 这样板友才能知道要如何依循不是吗?
: 谢谢您。
"四-1"的意思是:
如果小组长要成立一个只让版主来讨论小组事务的专门版,通常会设为隐版的版面,
那就不需要特别设什么小组规定来成立了,小组长直接开设就好.
换句话说,小组长想要举办什么活动,或想要跟版主们讨论组规或版规问题,
他们就在隐版内讨论.可是如果小组长已经制订好新的小组规定,
那么他就得在组务版发出公告.
作者: rainform (医护是医疗保健业。)   2016-10-01 02:03:00
谢谢群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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