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小组长kissinwang未照组规设定板主

楼主: Jerry (中肛j 的 野望)   2016-10-01 08:46:12
本人于2016.9.6查询Q_ary板的前任板主swattw,与后任板主Swat5566
因为有人寄信给我说,这两个人其实是同一个人。
而且其ID开头都是swat,故合理怀疑是同一个人。
于是查询结果,其IP Address均为220.135.90.189,如下:
查询时间:Tue Sep 6 08:54:26 2016(Swat5566)
Tue Sep 6 08:55:03 2016(swattw)
虽然Swat5566已经向kissinwang请辞,但这样用分身帐号,申请当板主的行为,
是否符合板务部的规定?
而且kissinwang小组长,在Swat5566文章数未达50篇的情况之下,迳自设定Swat5566
为Q_ary板板主,是否早已知道为同一个人?虽说群组规有注明可无发文门槛。
但是否因为早已知道为同一个人,所以已经具备有管理看板之专业背景,而无视于发
文门槛,迳行设定之?
关于这样的情形,还请群组长秉公处理,谢谢。
2. 担任板主资格 (需同时满足):
b. 经小组长认定具管理该看板所需之专业背景,或文章发表数 200 篇以上。
小组长得于小组规调整文章发表数门槛,但不得低于 50 篇。
异动提要:
3. 若小组长认定具管理看板之专业背景,则无文章发表数门槛。
【板主:kissinwang/Swat5566/whenev..】[问卷] 发文前看板规勿乱填勿CP
《ID暱称》Swat5566 ((((((((((((!))))))))))))《经济状况》小康
《登入次数》494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38 篇 (退: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上次上站》09/03/2016 17:28:15 Sat 《上次故乡》220.135.90.189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板主:kissinwang/Swat5566/whenev..】[问卷] 发文前看板规勿乱填勿CP
《ID暱称》swattw (Swat-未来模式) 《经济状况》小富
《登入次数》1780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1706 篇 (退:0)
《目前动态》阅读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上次上站》09/06/2016 08:48:19 Tue 《上次故乡》220.135.90.189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1 败 0 和
作者: 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2016-10-01 09:14:00
这点的确得请kissingwang作出说明
作者: kissinwang (★來自星星的兔子★)   2016-10-01 09:20:00
已进行答辩,谢谢指教顺便报告站长 查站规 组规 并无规定分身不得当选板主但根据同一小组内‘选举的公平性’必须避免同一分身担任该小组的两个职位,故,如果J生所述为真,亦没违反,本小组内,此二id并非同时担任本组板主,谢谢。根据ptt相关规定,亦同时接受申请多重id,本人亦除了此帐号也有EZyou帐号,不过此乃牵涉个人隐私故在板主征选上,请问群组长以后也要将其列入查备小建议:下次申诉时,可将申诉的依据规定附上并请清楚告知,如果本身不清楚,可前洽该看板或组办公室进行询问~~或者洽该板‘进行爬文’谢谢。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6-10-01 12:38:00
都选小组长了,还看不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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