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aimify 版主未依照版规内容执行判决

楼主: sitos (麥子)   2015-12-16 18:59:42
※ 引述《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DiscuService 看板 #1MNnzSLz ]
: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看板: DiscuService
: 标题: [申诉] aimify 版主未依照版规内容执行判决
: 时间: Thu Dec 3 00:42:02 2015
: 申诉人ID:XDDDDDDDDDD
: 看板英文名称:PublicIssue
: 被申诉板主ID:aimify
: 申诉案件:
: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48074529.A.F73.html
: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49018753.A.150.html
: 申诉诉求:
: 请版主依照版规所写之内容执行判决,不要把版规没写的东西加入判决
因为这个申诉案主要的诉求是希望板主依照板规的内容来执行判决,
所以我先把讨论集中在板主目前的处置,在程序上是否有所不妥。
至于案件本身是否违规,因为没花很多时间去审视,所以暂时先不讨论。
: 申诉理由:
: 第一篇版规并无说明需要著作权人才能检举,
: 今天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就是请他提出授权而已,并非我说他违反公开传输,
: 况且既然版规有这条,就应该是要保护着作权人,
: 依照版主此种判决方法根本不是在保护着作权人。
根据站规“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二编、第一章、第六条,
看板违规行为的第七项:
(七)违反其他由小组长订定之群组规范及版主所订定之板规者。
违反板主所订定之板规,属于“看板违规行为”。而对于违规行为的检举流程,
在“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二编、第二章、第十条,
对于违规行为的检举权所作的说明如下:
第六条所订各项违规行为中,除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前项检举,须依本规则第三编所定申诉程序为之。
在站规当中已经说明,“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
基于站规对检举的原则性规范,虽然板规并无明订涉及特定个人权利之违规行为,
须由权利人自行或授权提出,但此一处理原则已明订于站规,
此一原则自然适用于本站各看板对违规行为检举的处理流程。
故板主若认定著作权乃涉及特定个人(著作权人)权利,对于相关违规行为的检举,
须由权利人(著作权人)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实符合站规对违规检举的规范,并无不妥。
: 第二篇则是版主扩大解释,明明只有说若在公民检举板被水桶期间,
: 若在公民版或公民觉醒版受到言词侮辱、诽谤或人身攻击时可以请版主帮忙代贴检举文,
: 但版规并无说明水桶期间不可检举其他案件,
: 若是依照第一篇的标准,我国法律则是明订什么不能做,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 所以版主的标准不一。
我并没有很细看两板的板规,也不知道你要检举什么,
但根据 PublicIssue 板的板规第一条:
第一条 .本板为讨论公共议题或公民团体,及其所相关之新闻、政策、心得与事务等
    .违反本板板规之情事者,请至公民议题检举板《PUBLICISS_PT》检举,其余
方式恕不受理。
     .文章内容与本条第一项本板讨论范围明显无关者,得删除文章,水桶两周。
对于违反 PublicIssue 板板规的检举,目前仅接受于 PUBLICISS_PT 板进行检举,
所以,如果你要检举在 PublicIssue 板的违规行为,
请直接到 PUBLICISS_PT 板发表文章进行检举。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2015-12-17 17:07:00
没有喔我是要说版主在判决时都没依照板归处理是在PUBLICISS_PT板的而非PUBLICISSue版的第二篇是在说明因为水桶期间无法再PUBLICISS_PT发文所以若有发生必须要受害者自行检举的情况时,版主可代发,但是版主却认定仅有以下情况才接受检举仅为他自己扩大解释,否则板归应明订除以下情况一概不受理那条板归是为了避免被水桶后因为无法检举才有的而非限制版有检举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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