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ALSA现行章程与修正建议

楼主: caesar76513 (弱水三千)   2010-04-10 13:52:56
本篇是个人对于参与ALSA主体的一些意见,
同样抛出来与大家讨论一下!
→ yue2ky:觉得第二条很不妥,但是研究博士生不超过1/4OK...毕竟其推 04/03 21:30
→ yue2ky:他国家也是以大学生的讨论为主,如果开放会不会变成最后推 04/03 21:30
→ yue2ky:都是研究生博士生@@?推 04/03 21:30
坦白说,我并无法预测开放后会不会变成参与人通通都是硕博班学生,
而且我也并不晓得即便ALSA都是研究生之后,会产生什么很严重的后果。
(坦白说如果真的发生上述这种情况,我或许会认为是大学部的学生不够积极)。
就我个人立场,认为本条应该排除的原因有:
1.过度限缩解释了ALSA的成立宗旨
既然是Asian Law Student Association
就应该是以法律系的学生作为主体,无庸置疑。
但若因此将成员资格只限定于[大学部学生],那么未免失之过苛。
事实上,若要这样解释参与成员的资格,
那么现在在效法美国Law school制度的日本法科大学院的学生,
也就轻易地被排除于成员资格以外。
(例如说:东大法学部的学生可以参加,但大坂法科大学院的学生却无法。)
既然ALSA是亚洲地区的学生组织,自然就要正视各国国情不同的事实,
不是每个国家都有LLB(法学士)的学位,
即便亚洲地区大部分都是,
若是未来有其他国家慢慢朝向美国的方向发展,
也就是发展后学士的法学教育,
那么ALSA的主体也会随之产生质变。
个人认为,如此严格地限制ALSA成员的资格,
或许有违ALSA成立的宗旨。
2.活动与学术能量无法延续。
试想一位法律系的学生,
从大一参加ALSA到大三后,
为了准备国考跟研究所,于是被迫暂时放弃活动。
等到考上法研所之后,这位学生想要重新返回ALSA尽一份心力,
却发现原来ALSA的成员有人数的限制,
如此一来,不仅使得经验难以传承,
更容易让活动或学术能量没有办法延续下去。
其实研究生跟大学部学生的差异,
就是前者在作学问上具有一定的方法论,
在议题的讨论与文献的蒐集上也比较有条理,
如果让研究生参与,站在学术的立场上,
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3.许多优良的学校无法参与
事实上,在台湾有一些办学优良的法学院,
她们是没有大学部的,例如:交大、清大。
那如果这个条款订下去,不要说是总会的人数受限了,
连清交分会的成立可能都会受到这个条款的限制,
就我的立场,是不乐见这样的情形发生的。
就上开三点,我个人是不希望该条条文成为章程的一部分。
如果要修正,我希望可以不要特别设定上限,
以鼓励研究所的学长姊来参加。
相信ALSA的总会能够包容各国国情的差异,容许这种状况发生的。
欢迎讨论囉哈哈。
作者: marauder1104 (Marauder。)   2010-04-10 14:46:00
个人也是觉得不要限制在大学部学生比较好,虽然这样会和国际上有出入,但是之前不也有提出不希望被国际太过限制,我自己是觉得应当是要在议事规则等方面具备国际总会共同的规格,在国际活动的部份会比较需要共同架构。但是各国总会分会的话,应该随着国情调整会比较OK吧。如果把参加人员限制在大学部,相信人力学术资源的等等的如本篇所述都会相对受到限制。除了这身分资格部份,看了前一篇真的有很多之前没有想到的问题隐藏在章程草稿中,下次开会应该会很辛苦吧哈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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