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不要马上跟对方说要提告

楼主: cgy (北台湾东部丘陵线筹备处)   2009-06-23 10:27:36
小弟因为有一次亲身经验,所以把有些问题分享给大家
在理赔谈判过程中,最常听到我要告你喔,这样的话,的确对方造成你伤害,依法
你可以提告,且提刑事附带民是诉讼,不过建议,不要刚谈判时候就杀出这段话,
刑事诉讼有六个月期限,不用刚上谈判桌就亮自己的底牌,因为这让对方知道你比
他更急,对你来说没有什么好处。
他如果表现更从容不迫,反而你会更急,不利后续谈判,会把自己深陷于不利的状况
,保险公司通常在第一次谈判会把价码压的很低(这个道理跟杀价是一样先砍一半再
说),很多人在第一关就亮底牌了,不过其实还有继续拉回去的空间,提出更有力的
证明等等,或是请调解委员会协调等等。
要搞清楚时间对你比较有利,对方是最没利,对方应该比你还急,不要你比对方急
这样你就暴露你的弱点。
小弟当时是,谈三次,最后一次价码谈妥(其实都是跟保险公司),但是对方不想签
,刚好第三次已经是,刑事诉讼倒数一个礼拜,也不用事先跟他说,直接到警察局去
作笔录,警察认为价码都谈妥了,只是对方不答应觉得很莫名其妙,当场就打电话
给对方,谈了一阵子,对方就愿意签和解书了。
无声无息的,从容不迫,谈判最高指导原则
过失伤人,通常判决都是拘役罚金,且这种东西不会留案底(前科),而且法官通常是
依照单据或是有相关有力证明来判赔偿,通常大概会跟保险公司价码差不了多少,保
险公司也很清楚,理赔案打上官司或是没打官司的理赔金额在哪里。
记住,法院不是你喊多少,法官就判多少给你,完全是你提出的单据和有力的损失证明
老实说,记住这种谈判首要问题是,你要拿到应该拿到的补偿,不是关对方,事实上也
过失伤人也不可能送监狱,谈判过程中,应该首要以自己可以拿到补偿为第一谈判目标
,诉讼只是你胁迫他把钱吐出来的方法,不是目标。
建议处理方式,对方如果不理你或是没办法谈判
先送调解委员会处理,其实如果轻伤,你上法院,法官可能在开庭之前会发回调解委
员会处理,除非调解不成,法官才会接手下一步的判决。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