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请教拆伙可能的法律问题

楼主: cometkhc (见微知著)   2021-01-28 13:33:26
基本上能谈得拢就用谈的,谈好白纸黑字写清楚
不然就先声请调解,
有调解委员居中协调的话,说不定加大谈成的机会
省的诉讼劳民伤财
认识的律师好友多~
一点心得分享跟点出可能的问题
民法667-709在讲合伙与隐名合伙
法律问题可以查看这些条文规定
※ 引述《karamucho (咔辣姆久)》之铭言:
: 大家好,我想这个问题算是屡见不鲜了,感谢还愿意点进来看XD
: 因为每个拆伙状况都不太一样,爬文还是没有一个头绪,决定发文请教看看。
:  
: 先7大至说明公司状况
: 目前公司成立约两年半,有成立商号,登记是我个人独资,资本额20万
: 实际上营运,有和甲、乙两人,共三人合伙经营
: 我们基于是朋友关系,公司营运等相关事项,没有签任何合约
: 工作内容、分润等等,都是口头协议决定
: 工作所需的设备、场地等任何开支,是三人平分
: 实际并无投入资金的动作。
:  
: 以上是公司大至的状况。
是"商号"不是"有限公司(法人)"的话,法律上财产权属于出名营业人
但民法上有所谓的隐名合伙,就是实为合伙但是一人出名
有兴趣可以参考相关法条,有一些要件
看你们口头决议是发生在什么时候?
没有合约,是否有录音、对话纪录截图、金流...等
能够做为大家有合伙证明的证据资料
法案看证据(经营状况、证人说词...等)会推断是否有合伙真意
费用怎么平分?现金垫付再收款还是有汇款纪录?属于金流证据
注意:证据部分不管甲乙丙只有能够提出基本都会采纳
:  
: 拆伙问题,是在去年过年后,乙提出要离开工作岗位
: 乙认为他在公司付出一年半,应有拿分红的权利
: 我和甲两人,起初并不认同,因我们认为公司尚未达到分红的规模
: 但最后为了维持友好关系,我们同意未来净利7成是工作岗位上的人拿
: 3成则是分红,分红3人均分,同样都是口头协议,没有签约
如果法律上有任何对话纪录或录音可以认定你们确实是合伙
乙确实有声明退伙的权利,但要提早两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
这里看出来你们应该是协商过谈好这个方案
一样,有没有任何一方有录音、对话纪录截图...等证据资料?
: 今年初,我和甲两人认为,乙离开工作岗位一年,分红比例要下调,应逐年调降分红比例
: 最后归零
: 但下调比例无法达成共识,只好决定看谁要买下公司
: 因我们并无投入资金,变成各自开价,结果仍无法有共识。
:  
: 最后的选择,是解散公司,我认为的是
: 目前无形资产,例如FB粉丝页、网站、[email protected]帐号等等,因无法均分,故全数关闭不得再
: 使用
: 而有形资产例如衣服、货架、电脑档案等等,三人各拿三分之一,或清算折旧的价值,需
: 要的人买下
: 此时乙却认为,解散公司则曾使用过的任何东西,无形、有形,皆要销毁,任何人不得再
: 使用。
:  
: 我和甲其实想继续经营,但和乙理念差异太大,所以想合理请他退伙
: 但不管是逐年调降分红比例最后归零、出价买回等方案,皆无法达成共识
: 最终解散公司,乙想销毁所有东西,我和甲当然不可能同意,主因是我们想另起炉灶。
:  
: 想请问各位前辈
: 如果我和甲坚持照我们的方式解散,以合伙人的身份,就是2票赞成,1票反对
: 在这样的前提下,乙是否只能照我和甲的决议来做?
: 而我们这样的合作关系或解散分式,在法律上会有问题吗?(假设乙要提告)
:  
: 最后,感谢您耐心看完,也感谢提供任何看法,在下会虚心受教!
民法692有说,合伙要解散的要件,要全体合伙人同意才成立
而隐名合伙的契约要终止也需要当事人的同意
出名营业人需要返还退伙人的出资即应分配的利益
所以如果你们的解散没办法得到乙同意,就不能解散,乙可以请求他应得的部分
但是详细法律问题有机会你找信任的律师咨询更好
回到实务上
说白了上法院法官要看证据状况判案,口头说词的证据力都有限
你跟甲要硬来解散,就要清算完把该给乙的给他
如果没给,要注意刑事侵占或民事不当得利
所以我觉得目前的问题在于:
你们不想让乙持续分红
那就是想想该怎么样让乙可以好好退伙,一笔钱一次性解决
我想的到的方法
先清算现有公司总资产,无形资产部分也要估个价(看看有无民间估价公司在做)
1.不解散公司,跟乙谈一次性可以多少给他,你们吃下他的出资额请乙退伙
2.解散公司,无形资产部分你跟甲花钱跟公司买下来,
大家再结算财产拿走三分之一,你们另起炉灶
3.不要跟乙计较让乙继续领净利的分红
你参考看看有无帮助
作者: jfw616 (jj)   2021-01-28 13:37:00
1,2乙不接受呀原po有说乙要求全部销毁要死一起死就对了
楼主: cometkhc (见微知著)   2021-01-28 13:45:00
情有可原,现实一点的话,没有证据乙很吃亏,原PO要硬干目前看来占优势,只是比较麻烦,他跟甲也不一定要接受乙的方案,所以只能想办法谈
作者: jfw616 (jj)   2021-01-28 15:01:00
除非原po能接受3...不然就只能狠下来了..乙这种要死一起的心态,要嘛让步...不然无解
楼主: cometkhc (见微知著)   2021-01-29 10:10:00
能在可承受的损失内拿钱解决送神可能相对可行
作者: ganbaday (低调)   2021-01-30 17:54:00
就算白纸黑字,公司清算也有固定流程没有一个股东就可以强迫玉石俱焚的吧不然买一张台积电股票,就能逼台积电解散,资料销毁??第二点是最后的退路,乙不接受也得接受公司清算就是替三个股东谋取最大利益当无形资产有人出价买,三人能分到钱,乙无权拒绝除非乙用更高价买下来
作者: jfw616 (jj)   2021-01-31 08:58:00
无形资产有人要买,那原po就要找人出钱太便宜乙也可以买下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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