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ecdotes (C++)》之铭言:
: ※ 引述《GERRYccc (月狼)》之铭言:
: : 借用一下标题,^^"
: : 信中引用商业团体法第12 63 70条规定说要缴(有罚缓),
: : 但也有人说没罚过,公司还没商业行为前,
: : 是否可以先不用缴?
: : 请有经验的创业人分享一下解法,谢谢。
: : ex. 有其他免费的公会或协会可挂名加入之类的吗?
: 流氓帮派成员制定的帮规。违宪。
: https://www.facebook.com/ben.jai/posts/10151715327849113
我再来说一下后续好了
我缴了两年以后 有次被我看到会员名单
结果我所在的区域 工业区里的大型工厂 或是我所听过的公司 都不在名单内
既然大公司都不是会员了 代表这东西只是敛财团体
所以我就开始摆烂不缴钱 一开始他催缴 后来说有人在附近 要来当面跟我收钱
我明白告知不想缴以后 他呛声我 会由经济部来跟我收钱
结果三年过去了 啥经济部根本没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