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RRYccc (月狼)》之铭言:
: 借用一下标题,^^"
: 信中引用商业团体法第12 63 70条规定说要缴(有罚缓),
: 但也有人说没罚过,公司还没商业行为前,
: 是否可以先不用缴?
: 请有经验的创业人分享一下解法,谢谢。
: ex. 有其他免费的公会或协会可挂名加入之类的吗?
: ※ 引述《nneptune (NEPTUNE)》之铭言:
: : 我想请问各位有创业的或是已经有公司的人
: : 同业公会是有规定要缴钱,不过缴给他们要干嘛?
: : 有人说乖乖缴钱、不过也有人说不用理他。
: : 请问各位的经验呢?
: : 谢谢
流氓帮派成员制定的帮规。违宪。
https://www.facebook.com/ben.jai/posts/1015171532784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