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进口车再出口退税 两要件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5-01-23 11:56:14
进口车再出口退税 两要件
2025-01-23 03:00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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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车在全年的销售表现中,双B与现代汽车都较前一年成长。联合报系资料照
财政部昨(22)日发布解释令,说明已纳货物税的进口车辆,随后又运销国外,此时要申
请退税有两大要件,首先是进口后“未经使用”,其次要备妥“应备文件”。
财政部表示,2017年就曾发布解释令说明相关作法,但当时在退税请求权、未经使用定义
、应备文件方面,规定都有模糊空间,引起争议,因此财政部重新审视法规,昨日发布新
解释令。
赋税署副署长陈慧绮表示,《货物税条例》规定,进口货物的货物税纳税人为收货人、货
物持有人等;而已纳货物税的进口车辆,如果未经使用就再运销国外,除法律另有规定,
否则可申请退还货物税,退税请求权人为纳税义务人。
过去并未规定退税请求权人是谁,外界常有误解,以为车辆输出人(通常为车商)转嫁货
物税负担,就自动成为退税请求权人,但实际上纳税人(通常是原车主)才是退税请求人
,此次解释令说明,车商必须取得相关文件,才可申请退税。
过去,车商只要准备买卖合约、统一发票收执联、出口报单出口证明联等文件即可;新令
发布后,必须准备纳税人所出具的行使退税请求权委任书、证明代理权文件、进口完税证
明正本,并载明出口报单号码,可向海关申请退税。
另一个关键在于“未经使用”定义,财政部在解释令中定义,以进口车辆有无“完成新领
牌照登记”为判断标准,但也保留空间,车商可提出事实证明,已领牌车辆未经使用,海
关也可依具体状况认定车辆已经使用。
财政部表示,新令发布后,尚未核定案件仍可适用旧规定来办理退税,但如果是在新令发
布后才申请,就必须按照新规定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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