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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7:34:48新北房屋税2.0三读通过 59.4万户可减税
2025-01-22 16:45 联合报/ 记者叶德正 /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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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修正今天三读通过。图/报系资料照
中央房屋税条例修正,改采全国归户,新北市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也因此调整,今天经
新北市议会三读通过,包括全国仅持有1户、房屋现值在一定金额以下税率从1.2%将至1
%,新北市财政局表示,约有59万户税赋减少、13.9万户税赋增加,全案溯及至2024年7
月1日起施行,将反映在今年5月开征的房屋税,新北市可增加4.04亿税收。
财政局长陈荣贵指出,依照中央房屋税条例修正,改采全国归户,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
女于全国仅持有1户,且房屋现值在一定金额以下的自住房屋(新北市为235万500元以下
者),税率由1.2%调降为1%。
非自住房屋课以差别税率,出租申报租赁所得达新北市一般租金标准或继承取得的共有房
屋,同样采全国归户,4户以内每户1.5%;5至6户每户2%;7户以上每户2.4%。
至于使用执照所载用途为住家用的建商待销售房屋,起课1年以内每户2%;超过1年、2年
以内,每户2.4%;超过2年、4年以内,每户3.6%;超过4年,5年以内,每户4.2%;超过5
年,每户4.8%。
其他住家用房屋,2户以内每户3.2%;3至4户每户3.8%;5至6户每户4.2%;7户以上每户
4.8%。
而社会住宅、租赁住宅,及其他经财政部核定房屋等12类,可排除计入全国户数计算及适
用差别税率,采单一税率2%或1.5%课征。
陈荣贵说,另配合房屋税改为按年课征,新北市兴办社会住宅与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优惠
地价税及房屋税自治条例亦经议会三读通过,并溯及113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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