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遗赠取得房屋 免课契税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10-23 11:21:09
遗赠取得房屋 免课契税
2024-10-23 00:23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有民众询问,因年事已高、未婚无子女,且父母及兄弟姊妹皆已先行离世,若要预立遗嘱
将名下房屋遗赠给侄子,侄子是否需要申报契税?桃园市地税局解释,房屋因买卖、承典
、交换、赠与、分割或占有取得者,才需要报缴契税,遗赠取得房屋不属契税课征范围。
桃园市地税局说明,侄子取得叔叔遗赠的房屋,因遗赠非属《契税条例》第2条所指的不
动产买卖、承典、交换、赠与、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权的课税范围,所以无需办理契
税申报移转及缴纳契税。不过,地税局提醒,房屋部分虽免申报契税,但如有欠缴房屋税
,缴清后才可办理移转登记。
地税局还说,如有受遗赠或继承土地,仍须由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会同受遗赠人共
同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税稽征机关申报土增税,取得土增税免税证明书后,才能到地政机关
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30930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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