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非都市交通用地 免遗产税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9-10 09:30:53
非都市交通用地 免遗产税
2024-09-10 00:20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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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如遗有非都市土地的交通用地,继承人可向道路主管机关申请土地无偿供公众通
行的证明文件,免课遗产税。示意图。 联合报系数据库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被继承人如遗有非都市土地的交通用地,继承人可向道路主管机
关申请土地无偿供公众通行的证明文件,经稽征机关查明,确认该土地非属建造房屋应保
留法定空地,该笔土地将可不计入遗产总额,免课遗产税。
国税局解释,被继承人遗产中,无偿供公众通行的道路土地,经主管机关证明者,不计入
遗产总额课征遗产税,但因其非属课征标的物,故不能抵缴遗产税。
另一种经常搞混的土地是经《都市计画法》编定为公共设施保留地的道路用地,依规定,
因继承而移转者,免征遗产税,但这笔道路用地应先计入遗产总额中,再同额列为公共设
施保留地扣除额减除,因此属于课征标的物,这种情况就可用来抵缴遗产税。
国税局提醒,前述非都市土地交通用地、公共设施保留地,在租税减免及核课方式上不同
,应多加留意。
国税局举例,林先生2024年3月15日死亡,遗有甲、乙、丙、丁四笔土地,其中甲地为都
市计画区内的公共设施保留地,丁地为非都市计画土地供公众通行道路。
在计算林先生的遗产税时,丁地不计入遗产总额课税,甲、乙、丙三笔土地则依林先生死
亡时土地公告现值计入遗产总额,并将甲地以公告现值列入公共设施保留地扣除额中减除

国税局提醒,被继承人如遗有非都市土地的交通用地,继承人可申请土地无偿供公众通行
的证明文件,并经查明非属建造房屋应保留法定空地,则该笔土地不计入遗产总额,免课
遗产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21732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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