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调换货免税进口 留意期限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6-26 10:26:13
调换货免税进口 留意期限
2024-06-26 00:32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财政部关务署基隆关表示,厂商进口货物后,发现品质不符或损坏而须换货,可向海关申
请调换货物免税进口,不过应留意期限,以免造成损失。
基隆关表示,曾有厂商进口货物,经通关放行提领后,发现品质不符,依规定向海关申请
赔偿调换的货物免税进口,海关核准后,厂商因逾限申请展延,导致依法仍应课征进口税
费,造成损失。
基隆关解释,依《关税法》规定,赔偿或调换进口货物,应自海关通知核准隔日起六个月
内报运进口,如因事实需要,在期限届满前可申请延长,延长以六个月为限。所谓“报运
进口”,是指报关,而非运抵输入口岸,厂商要特别留意。
基隆关表示,进口货物放行提领后,发现损坏或规格、品质与原订合约规定不符,进口人
可向海关申请赔偿或调换进口免征关税,但以在原货物进口隔日起一个月内,或机器设备
在安装就绪试车隔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核办,并留意申请展延期限,以免权益受损。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5450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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