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赠与税申报 留意两大误区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3-05 09:52:20
赠与税申报 留意两大误区
2024-03-05 00:28 经济日报/ 记者杨文琪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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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赠与税免税额可兼顾节税及家族传承,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民众在运用这项节税
工具时常有两大误解,第一是误解“每年”起算时间,第二是误解“每人”定义。 示意
图/Ingimage
善用赠与税免税额可兼顾节税及家族传承,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民众在运用这项节税
工具时常有两大误解,第一是误解“每年”起算时间,第二是误解“每人”定义。
台北国税局表示,目前赠与税免税额为每人每年244万元,其中所谓的“每年”期间应如
何认定,不少民众常会有所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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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税免税额规定
国税局指出,《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赠与税每人“每年”可自赠与总额中减除免税额
,依规定,赠与人在“一年内”赠与他人财产总值超过赠与税免税额时,应在超过免税额
的赠与行为发生后30日内,向国税局依规定申报赠与税。
遗赠税法也规定,赠与人在“同一年”内有两次以上赠与行为,应在办理后面一次赠与税
申报时,将“同一年度”内以前各次赠与事实及纳税情形合并申报。前述所说的“每年”
或“一年内”均为历年制,也就是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国税局举例,民众甲君误以为赠与税免税额是从年度中首次赠与日起算一年内使用,因此
在2022年10月4日赠与大儿子144万元,2023年元月5日赠与女儿100万元,以为将两次赠与
期间压在一年内,就能一起适用244万元免税额,殊不知已跨年度赠与。
国税局发现,甲君后来又在2023年10月20日赠与小儿子244万元,计算2023年全年,甲君
赠与女儿、小儿子合计344万元,扣除免税额244万元,税率10%,应缴纳10万元赠与税。
除了对年度有所误解,过去也常有纳税人误以为,“每人”每年赠与税免税额是以受赠人
(如:子女)计算,但正确方式应是以赠与人(如:父母)来计算。
财政部官员表示,赠与税“每人”每年免税额244万元,是指赠与人而非受赠人,也就是
每一位赠与人,每年无论赠与多少人,累计赠与金额合计不超过244万元,才可免纳赠与
税。
举例而言,一对夫妻要赠与财产给三名子女,赠与免税额上限是以赠与人为准,以2023年
而言,即为夫妻各244万元,合计可在488万元内规划,而非三名子女每人各244万元。
国税局提醒民众,在善用年度赠与税免税额合法节税的同时,也应注意税法规定,保障自
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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