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工商界吁取消未分配盈余课税 财部:现行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2-06 10:28:02
工商界吁取消未分配盈余课税 财部:现行制度适当
2024-02-05 12:59 中央社/ 台北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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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工商团体抛出政府应取消未分配盈余课税,并废除货物税与印花税等诉求;财政部回应,
为减轻企业税负,未分配盈余加征税率10%降至5%,实质投资还能列为减项免征,该制度
应属适当、无须取消,至于未来若要课征碳税,将并同检讨货物税。
工商协进会认为,政府近年税收超出预算数,企业面对地缘政治风险、净零转型等挑战,
需要政府帮忙;保留盈余再投资是企业成长的重要动力,现行未分配盈余加征5%的作法,
影响企业累积稳定自有资金的意愿,可能抑制对未来转型升级的动能。
对于放宽保留盈余及法定盈余公积的限制,工商协进会提出3点建议,第1,废除未分配盈
余课税,以免影响企业资本累积及转型升级;第2,修正未分配盈余计算基础暨修改“所
得税法”66条之9第2项;第3,未分配盈余实质投资减免适用范围增加研发支出、品牌行
销支出、股权投资等。
财政部表示,为减少公司盈余不分配给股东产生的避税问题,世界上其他实施两税合一制
度的国家,公司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的差距通常不大,不过,台湾实施两税合一
后,个人综合所得税的法定最高税率为40%,企业营利事业所得税的法定最高税率为20%,
两者相差20个百分点,因此才采取未分配盈余加征营所税的配套措施。
财政部官员进一步指出,考量有些企业须藉保留盈余累积自有稳定资金,为适度减轻其税
负,并协助对外筹资不易者及中小型新创累积未来转型升级的投资动能,自107年度起,
加征税率由10%调降至5%。
官员表示,同时,企业若以未分配盈余进行实质投资,报税时可列为未分配盈余减除项目
,免加征5%营所税,已起到鼓励投资效果;整体而言,目前制度应属适当。
根据财政部统计,未分配盈余加征5%营所税,近3年平均一年税收约是新台币400多亿元。
此外,工商协进会建议,检讨或废除货物税,并思考转型能源税(或公课)的可能性,以
落实税赋公平合理化;工总则表示,接近90%的货物税收集中在车辆与油气类,本质上是
选择性地针对特定货物课征,形成差别待遇。
财政部官员表示,台湾目前是采碳费先行,因此将先端视碳费实施情形,再评估碳税接轨
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未来若要课征碳税,会并同检讨货物税的课税项目。
工商协进会也建议废除印花税,以避免干扰企业营运、重复课税及交易成本,另也建议删
除承揽契据的印花税。对此,财政部官员表示,印花税是地方政府重要税收及施政财源,
须审慎评估存废议题,先前多次征询地方,基于财政自主及税收考量,均不赞同废止。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75587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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