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扣缴给付厘清身分 税率有别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1-31 11:19:33
扣缴给付厘清身分 税率有别
2024-01-31 01:18 经济日报/ 记者翁至威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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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高雄国税局提醒,公司等扣缴单位在办理扣缴时,要留意给付对象的税务身分,非
居住者、居住者适用的扣缴税率有别。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疫情期间不少民众户籍遭到迁出,也因在国内居留天数不足,导致成为税务上的“非居住
者”,财政部高雄国税局提醒,公司等扣缴单位在办理扣缴时,要留意给付对象的税务身
分,非居住者、居住者适用的扣缴税率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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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居住者定义
高雄国税局指出,非中华民国境内居住之个人(非居住者),在中华民国境内有属扣缴范
围所得,应由扣缴义务人在给付时,依规定扣缴率就源扣缴,常见的扣缴义务人像是公司
、协会等。
国税局表示,扣缴率会根据所得类型、给付对象的不同而有差异,因此扣缴义务人在支付
款项时,对方是否为台湾税务居住者,是相当重要的资讯之一。
依据《所得税法》及财政部相关解释令规定,所谓“居住者”,是指个人在同一课税年度
内在国内设有户籍,且年度内居住满31日,或是居住一天以上、未满31天且生活经济重心
在境内。
所谓生活经济重心在境内,例如享有健保、劳保等社会福利,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国内,
或是有在境内经营事业、管理财产等状况,税局会综合考量。
而若在中华民国境内无住所,则应在国内居留合计满183天,才能算是居住者。
国税局指出,若不符合前述居住者身分定义,就属非居住者,若有产生应扣缴的各类所得
时,扣缴义务人给付款项时,要留意所适用扣缴率,以免税款扣取错误。
举例来说,甲房东将房屋租给乙房客,乙房客为营业人,每月给付甲房东租金5万元,甲
房东税务身分原为居住者,乙房客在付款时应扣税10%,也就是5,000元。
后来受疫情影响,甲房东旅居国外满两年未入境,在2022年被迁出户籍,成了非居住者,
乙房客在支付租金时,应依非居住者适用扣缴率20%、扣缴1万元税款给国库,并在给付租
金起十日内缴清税款并申报扣缴凭单。
国税局表示,近两年受到新冠疫情影响,纳税人税务申报可能产生变化,扣缴义务人在给
付所得时,应留意所得人是否为居住者,以免扣缴及申报错误,影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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