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免缴地价税住宅区土地 可否免计入遗产课税

楼主: thousand123 (thousand123)   2024-01-20 23:23:56
请问一下大家
亲人过世,有留一块 使用分区为住宅区 的土地
虽非道路用地,但因为无偿供公众通行,依土地税减免规则第9条,一直以来免缴地价税
我可否跟 哪个公部门 申请该块土地可视为或属于 公共设施保留地证明,免计入遗产总
额课税呢??
非常谢谢~~
作者: jerryfrank (Jerry)   2024-01-21 09:21:00
询问国税局遗产税,就会告诉你怎么证明了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4-01-21 11:11:00
文章代码(AID): #1YmbB2h8 (tax) [ptt.cc]https://reurl.cc/o1az7V该篇新闻网址已经无效 所以没有办法贴出新闻连结看板《tax》 第23357篇阁下家里无偿供公众通行的土地 如果可视为或属于公共设施保留地 可于该土地所属县市该区的“地政事务所”核发公共设施保留地证明 然后依据或根据此公共设施保留地证明 或向国税局出示该公共设施保留地证明 然后免予申报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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