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局卖保健食品 课营业税
2023-12-21 23:46 经济日报/ 记者杨文琪 /台北报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药局除销售依医师处方笺调剂药品不课征营业税外,如销售其他
药品、保健食品或日常生活用品等货物,仍应依法课征营业税。
北税局说,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1条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劳务,应依
法课征营业税。又同法第3条第2项但书及同法施行细则第6条规定,执行业务者提供其专
业性劳务非属营业税课税范围;药局销售依医师处方笺调剂药品的调剂费及药品费,因属
主持药师的执行业务所得,尚无课征营业税问题。但药局如兼营其他药品、保健食品或生
活用品等货物销售,应依法课营业税。
北税局举例说,甲药局原为专营药品调剂业务,免办理税籍登记。之后甲药局开始销售成
药、保健食品、奶粉及纸尿裤等货物,却未向税捐稽征机关办理税籍登记及报缴营业税。
经税捐稽征机关查获后,除对该药局补征所漏营业税外,并就违章情事裁处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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