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年底将至 财政部提醒兼营营业人莫忘申报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11-30 10:46:48
年底将至 财政部提醒兼营营业人莫忘申报股利收入
2023-11-29 19:07 经济日报/ 记者翁至威 /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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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税示意图。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又到了年底,财政部赋税署今(29)日提醒,兼营投资业务的营业人,明年1月15日前申
报今年最后一期营业税时,记得将今年全年国内外股利收入并入申报免税销售额,正确计
算进项不得扣抵销项比例及税额。
赋税署主秘叶慧娟表示,以2022年资料来看,全台的兼营营业人约6.4万家,其中有2.4万
家有股利收入,占比约38%。
叶慧娟指出,为求简政便民,兼营营业人不必每期都申报股利收入,而是采全年汇总,在
申报当年最后一期营业税时再将其并入免税销售额计算即可,也因此常有营业人忽略。
财政部基于爱心办税,今年3月首度请五区国税局发出辅导函,主动辅导未完成年度股利
收入申报及调整者,营业人在收到辅导函后,若在辅导期内尽速办理补报补缴,可免罚,
但若置之不理,遭查获将可能面临处罚。
赋税署指出,兼营营业人是指同时销售应税及免税货物劳务的营业人,应计算免税销售额
占全数销售额比率,亦即“不得扣抵比例”,再依直接扣抵法或比例扣抵法计算不可扣抵
税额,若采直接扣抵法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且三年不得变更。
举例来说,某兼营营业人全年应税销售额为9,000万元,免税销售额为1,000万元(股利收
入),专供应税营业用的进项税额为450万元,应税及免税营业共同使用的进项税额则为
50万元。
首先应计算免税销售额占全数销售额占比为10%,即为不可扣抵比例。采直接扣抵法,是
以共同使用的进项直接乘以不可扣抵比例,不可扣抵税额为5万元;采比例扣抵法,则是
应税专用、应税免税共用的进项加起来,再乘以不可扣抵比例,不可扣抵税额为50万元。
财政部表示,明年会延续辅导函做法,提醒兼营营业人若收到辅导函,记得在期限内尽速
办理,以免权益受损。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60736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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