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死后判决持有的财产六个月内补报遗产税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11-23 11:06:54
死后判决持有的财产六个月内补报遗产税
2023-11-23 05:10 经济日报/ 记者翁至威 /台北报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民众生前将财产登记他人名下,等到被继承人死亡后才经法院判
决确定为其所有,遗产税纳税义务人应自判决确定日起六个月内补报遗产税,以免遭查获
补税处罚。
台北国税局表示,被继承人生前将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且权利归属有争议,等到被继承
人死亡后才经法院判决为其所有,依规定,遗产税纳税人应就这笔财产移转登记请求权自
判决确定日起六个月内补报遗产税。
国税局则应自纳税人在前述规定期间内补申报日起算核课期间,如未依规定期间补报,则
会自法院判决确定日起六个月隔日起算核课期间。
国税局举例,被继承人甲君在2011年7月24日死亡,继承人已在申报期限内办理遗产税申
报,但因甲君生前将所有房地借名登记在乙君名下,经继承人在2015年提起民事诉讼,请
求乙君返还房地。
法院在2022年5月4日判决确定,乙君应将房地所有权移转给甲君继承人公同共有,是继承
人丙君在判决确定日起六个月内补报遗产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59246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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