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遗产继承后无偿移转 要税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11-23 11:03:14
遗产继承后无偿移转 要税
2023-11-22 23:30 经济日报/ 记者翁至威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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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继承登记后,再无偿移转,就仍应依法课征赠与税。联合报系资料照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继承人在缴清遗产税后,办理遗产继承分割登记,无论继承人间
如何分割遗产,都不会产生赠与税问题;但若继承登记后,再无偿移转,就仍应依法课征
赠与税。
不过实务上有种情形,被继承人生前透过预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单一子女,其他继承人透
过诉讼争取到特留分,这种特留分的移转,会不会产生赠与税问题?国税局对此表示,非
属赠与税课税范围。
国税局指出,根据财政部解释令,民法设置“应继分”,是为解决继承权发生纠纷时,可
借此确定继承人应得权益,若继承人间自行协议分割遗产,则取得遗产多寡未予限制,不
会产生继承人间相互赠与的问题。
因此,若被继承人预立遗嘱,死后将财产全部遗赠给某位继承人,导致其他继承人法定特
留分受侵害,依法请求由遗赠财产中扣减时,原取得全部遗产继承人须返还财产给其他继
承人部分,仍属分割范畴,不属于赠与。
国税局举例,甲君有三名子女,配偶已过世多年,甲君死亡时遗留4,500万元财产,甲君
生前预立遗嘱,将全部财产遗赠长子一人,两名女儿以特留分受侵害为由,诉请扣减遗赠
财产。随后经法院判决,长子应将特留分部分返还其他继承人,因三名子女应继分各三分
之一,特留分为应继分的二分之一,也就是六分之一,两名女儿请求自遗赠财产中扣减后
,长子自遗赠财产中各交付750万元给两位姊妹,这部分不课征赠与税。
国税局强调,继承人在缴清遗产税后,持缴清证明,办理遗产继承分割登记,无论继承人
间如何分割遗产,均不课征赠与税,但继承后再无偿移转仍涉有赠与,就应依法课征赠与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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