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欠税人移转财产 缴清税款才可处分
2023-10-24 00:40 经济日报/ 记者颜玮辰 /台北报导
为防止欠税人藉移转财产,尽管欠税申请分期缴纳,但遭禁止处分财产后,须缴清税捐或
提供担保,始得办理涂销。
民众投诉,自然人欠缴税款已于执行分署办理分期缴纳,为何税务局对自有土地注记的“
禁止处分”仍无法涂销?结果导致仲介的持分土地买卖破局,心有不满。
台中国税局声明,纳税义务人如欠缴应纳税捐,此时税捐机关除了移送行政执行署强制执
行外,另会再依税捐稽征法第24条规定,通知有关机关,不得移转与处分纳税义务人名下
与欠税额相当之财产。
以本案为例,该民尚有欠缴税款50万,与其持分自有土地评定现值相当,故遭国税局注记
不得移转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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