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税记存 两情形追缴
2023-10-18 00:12 经济日报/ 记者翁至威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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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为合并、分割或收购移转土地所有权,且符合企业并购法等相关法令规定时,土增
税可先“记存”。报系资料照
企业因为合并、分割或收购移转土地所有权,且符合企业并购法等相关法令规定时,土增
税可先“记存”,也就是先记在帐上、暂时缓缴,不过地方税捐机关每年都会定期清查记
存土增税案件,提醒企业留意,以免被追缴土增税。
为鼓励并购,避免企业从事并购时还要因为缴税而增加资金压力,因此针对企业或金融机
构,因合并、分割或收购而移转土地所有权等情形,可先记存土增税,暂时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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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之土增税记存规定
此外如果是自益信托土地,因公司合并而消失,依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符合企并法规定,
土增税也可办理记存,至于土地申报移转现值,在并购基准日起30日内申报者,以基准日
当期公告现值为准,超过基准日起30日才申报,则是以受理收件当期现值为准。
官员提醒,暂时免缴不代表免税,税捐处官员表示,申请记存土增税案件,若日后该笔土
地再移转时,除缴纳当次移转的土增税外,也要回过头来追缴原记存的土增税。
官员表示,所谓“再移转”,包含买卖、赠与、信托、拍卖、被征收等情形。
攸关地方税源,地方稽征机关盯得紧,每年都会针对辖内类似案件展开全面清查作业,例
如今年以来,高雄市税捐处、台中市税务局、屏东县财税局等单位,陆续都展开清查。
举例而言,甲公司、乙公司依据企并法规定办理合并,合并后乙公司消灭,其所有的A土
地移转登记到甲公司名下,原本应缴纳的200万元土增税,将记存在甲公司名下。
如果地方稽征机关查到这笔A土地移转,将会对甲公司追缴原记存土增税200万元;若甲公
司仅移转A土地部分持分,则会依比例计算追缴税额。
此外依企并法规定,收购或分割记存土地增值税案件,被收购公司、被分割公司(或股东
)在土地完成移转登记日起三年内,若转让该对价取得的股份,导致持有股份低于原取得
对价的65%时,也会被追缴原记存的土增税。
税捐处提醒,针对记存税款列管案件,稽征机关每年都会进行例行性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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