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帐士未落实个资保护 罚
2023-08-23 00:01 经济日报/ 记者杨文琪 /台北报导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沙鹿稽征所表示,为落实记帐士、记帐及报税代理人对个资档案之安全
维护与管理,防止个人资料被窃取、窜改、毁损、灭失或泄漏,财政部已订定“记帐士与
记帐及报税代理人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管理办法”。
同时,为监管业者办理情形,针对记帐士、记帐及报税代理人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管理
行政检查,将授权各地区国税局办理行政检查,相关业者须配合办理。
沙鹿稽征所指出,将持续加强对辖区内业者办理个人资料保护座谈会及相关法规宣导,并
指定专人担任咨询窗口,即时解决业者法规疑义及提供协助。
沙鹿稽征所提醒,依今年5月31日修正公布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8条第2项及第3项规定,记
帐士、记帐及报税代理人若未采行适当安全措施,防止个人资料被窃取、窜改、毁损、灭
失或泄漏,或未订定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计画或业务终止后个人资料处理方法者,将依
规定处以罚锾,并令其限期改正,届期未改正者,将按次加重处罚,请相关业者注意遵守
个资法及安维办法规定,以免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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