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屋顶、棚架 房屋税有别
2023-08-15 23:45 经济日报/ 记者陈姿颖 /台北报导
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民众在一楼或屋顶搭建棚架,房屋税“有差别”。
官员指出,因屋顶搭建具有顶盖、梁柱或墙壁的棚架,属于增加房屋使用价值的建筑物,
应课征房屋税,但如果屋顶棚架仅有上顶盖,未装设窗户及墙壁,除了供遮阳防雨外,无
法增加房屋的使用价值,因此财政部先前统一函释,为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此类简陋的棚
架,免课征房屋税。
不过税务局表示,直接兴建于房屋一楼前的棚架和设置在屋顶的棚架仍有不同,因为房屋
一楼前的棚架除了可供遮阳防雨外,也可供停车、住家生活空间、置物等用途广泛且能随
时变更使用情形,与屋顶棚架不同,应依使用情形按适用税率课征房屋税。
另外,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说明,若房屋一楼前的人行道上增建棚架,如果供公众通行
且未作其他用途使用,也可申请免征房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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