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营业人销售保税货物 仍需开立发票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08-15 09:47:47
营业人销售保税货物 仍需开立发票
2023-08-15 00:34 经济日报/ 记者陈姿颖 /台北报导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营业人将保税货物销售给其他营业人,虽该货物仍放置于保税仓
库,未向海关申报进口至课税区或其他保税区,仍属在中华民国境内销售货物,应依规定
的营业税税率开立统一发票。除了销售与保税区营业人供营运者或保税区营业人销售与其
他营业人供外销者,适用零税率外,应开立应税或免税统一发票。
国税局表示,近来发现A营业人自国外进口货物,以进口报关单申报保税货物进储非自用
保税仓库之物流中心后,将保税货物所有权移转与国内其他营业人,未向海关申报出仓。
因买卖双方均非属保税区营业人,所以无法适用零税率,经查获应依规定开立应税统一发
票却未开立,除了经补征营业税额外,并依规定裁处罚锾。
国税局提醒,营业人在未经检举、未经稽征机关或财政部指定的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主
动向所辖稽征机关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依规定可免予处罚。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36924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