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网红获利课税 将订指引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06-20 11:45:31
网红获利课税 将订指引
2023-06-19 23:11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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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收入百百款,财政部委外研究课税方式,归纳出八大类网红获利模式,预计明年5月
报税季前设计相关指引问答。报系资料照
网红收入百百款,财政部委外研究课税方式,归纳出八大类网红获利模式,预计明年5月
报税季前设计相关指引问答,厘清各类所得课税疑问,让征纳双方能够有所依从。
八大类获利模式包括“平台广告分润”、“付费订阅”、“贩售周边商品”、“通告活动
”、“广告连结点击奖金”、“广告业配”、“平台支薪及直播打赏”、“电商导购及直
播带货”。
分辨所得类型对于课税而言相当重要,也可能影响适用的扣缴率。举例而言,若所得归类
于稿费,每人每年有18万免税额;若归类为执行业务所得,例如表演人,则可依照财政部
颁布的收入、费用标准来计算课税。
近年自媒体发达,网红成为新兴职业,更有不少专业人士跨界斜杠,成为律师网红、医师
YouTuber,部分有成立工作室、有些则是微型网红,所得样态愈来愈复杂,为降低征纳双
方争议,财政部将设计问答集,让纳税人能够清楚所得类型,初步评估暂无须修法。
根据委托研究报告,常见的平台广告分润、付费订阅,初步认为可列为权利金所得;网红
贩售周边商品,研究初步认定应视为营利所得;若出席通告活动,则可能是薪资所得或其
他所得,依据是由厂商主导或由网红自由发挥而定;若是网红广告连结点击奖金收入,则
应归类为其他所得。
而广告业配可能属于薪资所得或其他所得,若厂商高度主导,原则上应属薪资所得,若网
红有高度自主空间,则可能归类为稿费或其他所得。
另外针对平台支薪及直播打赏,前者可能属其他所得或执业所得,后者则可能归类为其他
所得;最后针对电商导购及直播带货,则可能是其他所得或执业所得,但若带货仅负责叫
卖劳务,则可能为薪资所得。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24637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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