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外商参展支出 有条件退税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06-15 10:53:14
外商参展支出 有条件退税
2023-06-14 23:33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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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国际贸易,提升国际竞争力,外国厂商在我国境内参加展览,或从事考察、市场调
查等临时商务活动相关支出,若符合适用对象且取得合规发票,可在向国税局申请退还营
业税。报系资料照
为促进国际贸易,提升国际竞争力,外国厂商在我国境内参加展览,或从事考察、市场调
查等临时商务活动相关支出,若符合适用对象且取得合规发票,可在向国税局申请退还营
业税,不过应在初次入境日18个月内提出申请。
北区国税局表示,适用对象包含:外国厂商在中华民国境内无固定营业场所、经过该国政
府核准营业登记或类似营业登记、对方国家也给予台湾厂商相等待遇或免税。
国税局表示,退税适用范围必须是外国厂商在一年内,因参展、临时商务活动而购买货物
或劳务支付的营业税达5,000元以上时,可依规定申请退税;如经核准,外国厂商在申请
期限内再提出同一年发票,申请退税金额就不受限制。
国税局说明,一年期间的计算方式,是以外国厂商在我国境内参展或临时商务活动的初次
入境日起算一年;一年期间届满,则自届满日隔日或再次入境日重新起算。
国税局提醒,申请退税的外国厂商应取得并保存应税凭证,包含二联式统一发票、收银机
统一发票、电子计算机统一发票的收执联或电子发票证明联等都可以。
此外,火车、高铁、船舶、飞机等收据或票根也都可;另也要附上分摊费用营业税额证明
单及原始凭证影本;或是其他经财政部核定载有营业税额的凭证。
另外国税局提醒,外国营利事业要留意申请退税期间,自初次入境日或一年期间届满后重
新起算日起18个月内,向国税局申请退还营业税。
国税局表示,受理退税申请的主管国税局,若外国厂商是自行或委托境外代理人申请者,
以台北国税局为主管国税局;若委托境内代理人申请,则是以代理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局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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