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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 09:42:04囤房税发威!七县市大户房屋税平均多缴近5千元
2023-04-26 15:31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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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今(26)日举行房屋税开征记者会,左起赋税署稽征行政组组长赖基福、高雄市税
捐稽征处长蔡丽惠、赋税署财产税组组长陈缦璜。记者翁至威/摄影
今年期房屋税于5月开征,经统计全国房屋税开征件数总计929.18万件,税额869.97亿元
,较去年期开征件数916.18万件及税额834.54亿元,分别增加13万件(成长1.42%)及
35.43亿元(成长4.25%)。
值得留意的是,去年7月1日起,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县、屏东县、新
竹市等七县市开征囤房税,合计受影响约25.27万户,税额增加12.59亿元。换言之,七县
市平均每位囤房大户今年房屋税增加约4,982元,每户多负担近5,000元。
以各县市来看,桃园市囤房大户平均负担税额增加8,713元最多,屏东县囤房大户平均增
加1,555元最少。其余五县市则增加约4,000至5,000元之间。
财政部表示,六都房屋税开征税额占全国总开征税额比率近八成,与去年期比较,件数及
税额增加最多为台中市,件数增加2.71万件(成长比率2.36%);税额增加约8.7亿元(
成长比率8.88%)。
财政部表示,依房屋税条例第5条规定,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税率为1.5%至3.6%,各地
方政府得视所有权人持有房屋户数订定差别税率;另供营业、私人医院、诊所或自由职业
事务所用房屋税率为3%至5%;供人民团体等非营业使用房屋税率为1.5%至2.5%;房屋
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使用,则按1.2%课征。
财政部进一步说明,今年期房屋税课税所属期间为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
经统计全国自住用房屋件数715万件、税额约327.63亿元,占全国开征件数及税额比率分
别为76.95%、37.66%;非自住住家用房屋件数73.4万件、税额为84.54亿元,占全国开
征件数及税额比率分别为7.9%、9.72%;公益出租使用、人民团体等非住家非营业用、
营业用及私人医院、诊所、自由职业事务所房屋件数合计140.78万件、税额457.8亿元,
占全国开征户数及税额比率分别为15.15%、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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