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扣医药、生育费 别犯三错误
2023-04-19 23:17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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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税示意图。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5月报税季将至,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提醒,列举医药及生育费扣除额要留意三大常见错误
,包含医院资格、受有保险给付部分、不得扣除项目等,提醒纳税人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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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国税局表示,民众报税时若选择采列举扣除额,并列报医药及生育费,记得留意《所
得税法》及相关规定。
首先,列报纳税人、配偶或申报受扶养亲属的医药费及生育费,以给付公立医院、全民健
康保险特约医疗院、所,或经财政部认定会计纪录完备正确的医院为限。
官员表示,过去不乏有民众寻求名医看诊,想列报相关单据,但却因医院资格不符规定,
导致遭到剔除补税,提醒纳税人特别留意。
其次,国税局官员表示,医药费列举扣除额的立法意旨,是针对个人因身体病痛接受治疗
而支付的医疗费用,属生活必要支出,因此在计算所得净额时可扣除;然而若支付医药费
若已受领保险给付部分,就不能列报扣除。
官员举例,甲先生申报综所税时,列报扶养子女的医药费扣除额44万元,其中包含A医院
一般外科医疗费用18万元及B医院骨科医疗费用20万元,两项合计38万元。
不过经国税局调查后发现,甲先生已向保险公司分别申请医疗保险给付80万元及40万元,
因此这两笔医药费既已全额受有保险给付,就不能再列报扣除,国税局核定医药费扣除额
应为6万元。
第三,医美等项目不得列举医药费。国税局表示,若单纯为美容目的整形手术,例如雷射
光疗、电波拉皮、微整形注射,或抽脂、隆乳、隆鼻、割双眼皮等,以及保健食品支出、
看护费用等,皆不符税法规定医疗费用途,支出费用不能申报医药费列举扣除,民众在5
月报税时要特别留意。
不过官员补充,若是因车祸受伤的整形手术、烧烫伤或皮肤病换肤手术等,这类属于恢复
身体健康所做的整形手术支出,报税时只须附上医师诊断证明及收据,就能申报医药费列
举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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