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两年内换屋 享重购退税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12-29 09:46:56
两年内换屋 享重购退税
2022-12-29 00:03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避免纳税义务人因被课了土地增值税,造成卖房所得的钱不
够买新房,特别规定重购自用住宅用地,可申请退回卖出旧屋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贴补
买新房子土地总额价款的差价,因此在两年内买卖房屋的换屋族,可善用重购退税,将可
节省土地增值税。
税务局说明,所谓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于该地办理户籍
登记,且出售前一年、或新购后无出租或供营业用的住宅用地。而重购退税,是指纳税义
务人两年内重购自用住宅用地,不论是“先买后卖”或“先卖后买”均可,新买土地地价
若是超过原出售土地地价扣除缴纳土地增值税后的净额,可以向出售地的地方税稽征机关
,申请退还土地增值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87202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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