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房地分属姊弟 地价无优税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12-23 10:08:50
房地分属姊弟 地价无优税
2022-12-23 00:39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彰化县地方税务局表示,申请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须有土地所有权人、配偶
或直系亲属持续在该地设有户籍,无供营业或出租使用情形,且地上房屋是本人、配偶或
直系亲属所有,才可以享受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若地上房屋为兄弟姊妹所有,土地无
法适用地价税自用住宅用地税率。
税务局举例,王先生在的父亲在年初去世,因此继承了一笔土地并完成户籍登记,而王先
生继承的土地上还有一栋建筑,由王先生的姊姊继承,所以房屋登记所有人并非王先生,
而是王先生的姊姊所有,若王先生在申报地价税时,想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
会因为兄弟姐妹不属于直系血亲,将无法适用优惠。
税务局提醒,若民众申请地价税适用自用住宅用地时,虽有本人在该地设立户籍且无出租
营业的情形,但地上房屋为兄弟姊妹等旁系亲属所有,依规定是无法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
课征地价税的。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85850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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