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跨境电商已缴纳337亿元营所税和营业税
2022-09-13 19:45 联合报/ 记者 赖昭颖/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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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赋税署官员说,跨境电商累计缴纳的营业税和营利事业所得税共计约337亿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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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书、Google等跨境电商在台缴税问题近日引发讨论,财政部赋税署官员表示,目前已有
143家境外电商办理税籍登记,而自106年以来,相关业者缴纳的营业税和营利事业所得税
共计约337亿元。
数位发展部长唐凤日前受访被问到跨境平台在国内只要缴营业税,不需要缴营所税时表示
,政务委员邓振中将与美方开启的台美21世纪贸易倡议中的数位贸易谈判里就有提到,目
前的谈判内容包含课税、双重课税等相关议题。
赋税署副署长楼美钟说,不清楚唐部长受访的实际说法,但中间应该有误解,财政部106
年订定境外电商销售电子劳务课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相关作业规范,跨境电商目前在国内
没有只缴营业税、不缴营所税的问题。
赋税署官员说,营业税方面,统计自106年5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止,共计226亿元;所得
税方面,106年度到110年度共111亿元。
而目前共有143家境外电商办理税籍登记,这些业者只要销售电子劳务,依规定可以找代
理人申报或自行申报,目前约有超过六成是找代理人申报营业税或营所税。
至于境外电商计算所得的方式,官员表示,会根据电商在国内的金流来推计课税,也就是
会先以电商的收入乘上30%的净利率,计算出利润后,再按照业者在台湾来源所得的贡献
度去计算。举例来说,如果某电商收入是100元,国内贡献度为50%,所得就是15元(100
X30%X50%),之后再乘上营所税率20%,就只要缴3元的税。
针对蔡总统日前表示希望和美国签署避免双重课税协定,赋税署官员说,台美尚未签署租
税协定,但所得税法有避免双重课税机制,民众如果在国外已经缴的税有纳入我国税基,
在国外缴过的税,在国内就可以限额扣抵。
至于台美避免双重课税协定是否可能纳入台美21世纪贸易倡议的议题,相关官员说,“不
会”。因为贸易倡议的主谈方是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和美国贸易代表署,租税问题牵涉
双方财政部,因此要分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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