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公司借出资金收息偏低 改按台银基准利率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8-09 09:42:21
公司借出资金收息偏低 改按台银基准利率课税
2022-08-09 00:31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北区国税局表示,依《所得税法》第24条之3第2项规定,公司如果将资金贷与股东或任何
他人未收取利息,或约定的利息偏低者,除属预支职工薪资者外,应按台湾银行的基准利
率计算公司利息收入课税。
官员说明,原则上公司不能将资金贷与股东或任何人,除非与该公司间有业务往来,且有
资金融通必要。
北区国税局举例,A公司在申报2019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时,国税局发现其当年度资产负
债表有钜额其他应收款,A公司说明是将资金暂时贷与他人,未列报利息收入,国税局因
此按贷与他人金额3,128万余元,按当年度1月1日台银基准利率2.616%计算利息收入81万
余元,并调整补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52239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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