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拍卖家注意!“网络版市招”明年上路 两资讯须揭露
2022-08-08 20:14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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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今(8)日修正“税籍登记规则”等法规,明订网络卖家应在销售网页、APP等,应
清楚揭露营业人名称及统编,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 示意图/ingimage
财政部今(8)日修正“税籍登记规则”等法规,明订网络卖家应在销售网页、APP等,应
清楚揭露营业人名称及统编,形同“网络版市招”,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并给予既有的
7万多家网络销售营业人四个月免罚辅导期至明年4月底。
此外新规也要求像是Yahoo拍卖等平台业者,必须负担保管及提示会员交易纪录的协力义
务。
近年网络交易蓬勃,许多民众透过脸书Facebook、LINE通讯软件或网拍平台等销售货物或
劳务,财政部除透过国税局,锁定团爸、团妈及网络平台加强稽查外,也从法制面着手。
为强化网拍平台、业者资讯揭露,财政部去年底预告修正相关办法,今日正式公告将于明
年正式上路。
财政部表示,因应营业人以网络销售货物或劳务日渐普遍,网络卖家的“网域名称及网络
位址”及“会员帐号”如同实体营业人的营业地址,属重要资讯。
为方便消费者辨识卖方营业人相关资讯,有必要将这些资讯纳入营业人税籍登记应登记事
项,并应在销售网页或软件明显位置,清楚揭露营业人名称及统编,提升交易资讯透明度
,保障消费者权益。
此外鉴于平台营业人以电子形式保存所有必要交易纪录等资讯,均属会计事项经过的证明
,属交易相关原始凭证范围,应依规定保存及提示,因此修正前述相关法规。
财政部表示,既有掌握共7万多家网络营业人,将受到影响,为保障业者权益,除透过国
税局辅导外,也给予既存卖家四个月辅导期,若在明年4月30日前,既存卖家未依规定办
理,仍可免处行为罚;不过若为明年元旦起新设业者,就必须立即依规定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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