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电商开云端发票 创三赢
2022-07-18 00:35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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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电商跨境销售电子劳务给我国自然人,自2019年起应开立云端发票。报系资料照
境外电商跨境销售电子劳务给我国自然人,自2019年起应开立云端发票,根据财政部掌握
,目前共183家境外电商办理营业税籍登记,扣除48家未营业后,已有122家开立云端发票
,其中包含大型业者像是Apple、Amazon、Google等,开发票占营业中比率达九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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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自2019年起要求境外电商开立云端发票,并给予一年辅导期,自2020年起逐步开罚
。
截至最新统计,总计183家已办理税籍登记的境外电商中,有135家仍在营业中,其中122
家已开立云端发票,已有九成以上符合规定,尤其大型业者都已开立发票,有助财政部掌
握数位经济网络,对消费者而言中奖机会也增加,近年财政部公布的统一发票中奖清册中
,不乏Apple、Google开出的大奖发票。
财政部提醒,境外电商营业人,若销售电子劳务给我国境内的自然人,年销售额超过新台
币48万元,应申请税籍登记,并开立云端发票,依规定报缴营业税。
举例来说,常见境外电商销售给境内自然人有两种情况。第一,是销售劳务实体使用地点
在我国境内,例如消费者透过订房网订房,或是透过平台购买演唱会或展览门票,只要旅
馆、演唱会、展览的使用地点在我国境内,不论购买人是否为国人或境内居住者,都属于
境外电商销售给境内自然人范畴。
第二,销售的劳务无实体使用地点的话,例如购买贴图、线上游戏、下载音乐等,若消费
者为我国境内居住个人、使用电脑设备或行动装置安装地在我国境内、使用手机号码国码
为我国代码886、帐单地址在我国境内或使用境内银行帐户付款等,也都属于销售给境内
自然人范畴。
财政部提醒,境外电商营业人销售额若达到起征点,却未办理税籍登记,可依营业税法规
定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境外电商营业人应自行检视是否达到税籍登记标准。
此外若有短漏开发票状况,营业人可在未经检举及调查前,尽速向所辖分局或稽征所补办
税籍登记并自动补报补缴所漏税款,除加计利息外,可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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